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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院三项机制规范举报线索管理效果好
2015-11-16 11:12:37 来源:新西部

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通讯员 白文渊)今年以来,岐山县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针对举报线索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三项机制,促进了举报线索的规范管理.截至今年8月底,该院已经通过举报线索立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18件,提前完成了全年考核任务。

一是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实行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按照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要求,对举报线索实行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线索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不立案线索审查监督机制。依法落实举报奖励机制,营造举报氛围,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支持,推动举报机制的良性发展。

二是建立举报线索快速初核机制。针对那些性质不明,检察长交办的举报线索,找准时机,适时出击,开展初核。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如建设领域、惠农补贴、医疗器械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针对初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列出初核的项目,采取不同的初核策略,随机应变,做到稳、准、狠,彰显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

三是推行实名举报线索联合答复机制。及时将署名举报线索查处结果答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防止因初核结果得不到举报人满意而使矛盾激化,变举报为信访。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群众集体举报的案件,及时向群众公开、答复。对于不能立案的实名举报,联合查处部门答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正透明,执法为民。

(编辑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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