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通讯员 张冬梅)自《最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施行以来,旬邑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主动开展该项工作,多措并举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对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该院要求检察官对其办理的案件,不论是对法律文书,还是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都应当结合案件办理进程适时进行释法,准确说明与案件有段的事实、法律和政策依据。对执法风险评估为风险较大的案件,要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并做好记录。
二是加强对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该院将继续结合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将以案释法与不同时期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注重在实践活动中宣传法律,提高全民法治水平。
三是将以案释法工作成效纳入科室年度考核。要求各业务科室结合业务范围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办案的重要内容来抓,年终将各科室以案释法的情况统计上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编辑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