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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翔县人民检察院:狠抓专项整治工作 提升规范司法能力
2015-12-03 12:43:27 来源:新西部

新西部网讯闫超 曹旭通讯员刘菲)今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日常查办案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找准问题,创新方法,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规范,是司法应有之义;不规范,损公信,最终还将伤害司法者自身。”通过学习交流,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题研讨会,让广大干警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明白规范司法行为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反贪部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自身能力。在司法实践中,面对检察工作执法规范的新形势,新要求,一些同志不能及时适应和理解,加之对检察办案应用系统掌握的不够熟练,会出现一些司法不规范的行为。因此,该院反贪部门在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邀请市院领导、兄弟院办案侦查能手进行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安排专人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确保培训效果,使全体执法办案人员对《执法规范》做到熟练应用,全面掌握,使办案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追责机制。司法不规范问题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很好的履职尽责。为了保证规范化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案件主办人为第一负责人,案件办理进行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办理谁负责,谁违规谁担责的追责机制,通过建立追责机制,发挥惩戒作用。推行负面问题清单制度,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做到重点提醒和整改,对于限期不整改的个人进行通报,将司法不规范问题记入检察人员司法工作档案中,真正戳到办案执法人员的“痛点”上,板子打在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检察人员身上,有效遏制了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编辑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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