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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完成协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任务
2015-12-04 14:53:26 来源:新西部

新西部网讯曹旭 闫超通讯员 周广玉)近期,陇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由陕西省院指定管辖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王某被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该队历经27个日日夜夜,圆满完成了这次任务,确保了办案安全,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查办。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但是公安干警对职务犯罪的嫌疑人特点不是很了解,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的办案方法也有所不同,所以,在这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任务中,整个办案安全工作主要由陇县检察院法警队负责,全体看管人员的调配和安排都由该队负责实施。公安机关先后共派出6民干警参与了看管工作,与该队形成了密切的配合。

在接到执行监视居住任务后,法警队立即将全体法警和公安干警集中起来,统一思想,提高了大家对这次任务的认识。随后,将人员科学合理地进行了编排,每天分成四班,夜班和白班合理分配,确保看管人员的精力,从而更好的保障办案安全。经过27个日夜的奋战后,案件查办顺利,变更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

这次任务是法警队成立以来第一次执行协助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任务,也是经历的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任务,最每位法警来说都是一次考验。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坚持下,顺利、安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这让该队更加有信心完成以后的各种任务,更好地服务办案和检察大局。

(编辑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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