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 黄振涛 魏蓉)咸阳市武功县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侦查监督工作的实际,积极围绕“阳光检察工程”,抓工作亮点,有利地促进了侦查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武功县检察院坚持执法规范化品牌建设,以制度管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侦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始终把确保办案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侦监工作的重点来抓,相继出台了《侦查监督工作基本规范》、《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工作规程》、《立案监督工程规程》等一系列执法规范化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增强了全体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
该院坚持刑事和解品牌建设,以调促和,保证案件的社会效果。该院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增多的情形,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明确的被害人,案件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启动“捕前调解”程序,有效减少“捕后不诉”案件的出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品牌,延伸监督触角,促进公安派出所的规范执法行为。该院与辖区内四个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意见》,将此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在辖区内的8个派出所全面展开此项工作,探索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的监督,拓宽立案监督的案源线索,带动公安规范执法。
该院始终把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作为品牌来抓,以教育、挽救和预防为落脚点,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办案工作机制,探索在审查逮捕中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社会调查、不捕公开听证社会参与、涉案学校法制教育必修等新形式,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辑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