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成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成都出台了《关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0年,慈善服务组织将覆盖100%城乡社区,慈善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注册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12%。
据了解,成都依托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平台和城乡低收入家庭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将建立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民政与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创造条件。同时,健全救助管理部门、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与困难群众之间以及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间的衔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资源、求助需求之间的对接、共享和匹配,确保精准高效施救,合力助推脱贫攻坚,鼓励各类媒体、网络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慈善服务项目,方便有需要的社会公众进行求助。
民政部门还将牵头建立全市性、专业性、开放性的慈善信息平台,公开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激励措施、购买服务和慈善组织活动等相关信息。慈善组织应通过官方网站或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其中,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项目运行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慈善组织应及时负责地回应捐赠人及利益相关方的询问,增强慈善信息透明度。
《意见》指出,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面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必须与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以共同建立基金、联合募捐等形式开展募捐活动。
另外,《意见》还鼓励社会各界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并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对为成都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授予“蓉城慈善奖”;以及探索“互联网+慈善”新方式,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慈善信托等新型捐赠方式,支持慈善组织为参与者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对各类慈善组织,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降低登记门槛,实施直接登记,重点培育专业慈善组织,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