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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乡村振兴发展报告
2024-04-16 14:34:24 来源:《新西部》2024年第3期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抓巩固促提升、抓拓展促衔接、抓振兴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全力抓好粮食安全生产,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与新成效。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第十三次党代会“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走在西部前列”的决策部署,通过严格压实五级书记责任制,绘制五个地级市乡村振兴样板区“施工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了一批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点,“六特”产业综合产值实现千亿元目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党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为宁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了坚实基础。

2023年宁夏乡村振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3年,宁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快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全力抓好粮食安全生产,针对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与新成效。

(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023年,宁夏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全力抓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足。

一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力抓好耕地、种子“两个要害”,深入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坚持分品种压实种植面积、分环节挖掘增产潜力、分类型健全防灾机制、分主体调动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播种面积1035.2万亩,其中,夏粮播种面积108.1万亩,单产达223.59公斤,是近十年来最高的一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丰”,粮食安全生产有序推进。

二是积极创建全国整省域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全国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制定出台《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深入实施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三个百万亩”工程,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截至2023年底,宁夏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036.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565.7万亩,提前两年基本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2027年率先在全国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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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芦花小镇稻渔空间田园综合体,农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压紧压实“菜篮子”责任制,加强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及时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积极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利益,确保重要农产品供应总量充足、价格稳定。2023年宁夏肉、蛋、奶和蔬菜、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30.88万吨、9.91万吨、314.52万吨、651.63万吨、13.3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6%、4.2%、26.8%、10.3%、3.6%,广大群众的“菜篮子”“奶罐子”“肉盘子”量足、质优、价稳。

(二)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2023年,宁夏抓监测促帮扶、抓生产稳就业、抓重点补短板、借外力聚合力,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深入巩固。

一是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实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通过组织开展防返贫集中大排查,开通“我的宁夏”APP防止返贫监测专栏和“一码通”平台,2023年新识别监测对象3249户12641人,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99万户7.51万人,58.8%已消除风险,99.3%得到产业、就业等帮扶。同时,紧盯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对于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进行跟踪监测,监测脱贫户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户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户数实现大幅下降,下降率分别为18%、19%。

二是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强化稳岗就业,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加。2023年,宁夏通过建立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加强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开展风险监测,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并安排到人到户项目18.09亿元。同时积极落实稳岗就业举措,拓展以工代赈、公益岗位、帮扶车间就业渠道,全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8.86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度全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5600元左右,较上年度增长15%左右。

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域发展差距持续缩小。通过对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组团式”帮扶政策,组建医疗帮扶团队、教育帮扶团队、科技特派团,全力推动县级医疗水平、乡村基础教育和特色产业培育提标升级。同时围绕解决移民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深入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2023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8元,是全区农村居民收入的88%,收入差距加快缩小。

四是闽宁协作持续深化,帮扶项目有序落地。2023年宁夏进一步加强闽宁高层互访,召开闽宁协作第27次联席会和深化闽宁协作发展交流座谈会。深化闽宁干部人才交流,强化协同发力,实施闽宁协作项目281个,强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实施各类帮扶项目144个,采购、帮助销售农特产品6.8亿元。完成第五轮驻村干部轮换,向1829个村选派4325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建立驻村帮扶任务清单、工作清单。

(三)特色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2023年,宁夏全力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大力发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提供了新动能新优势。

一是特色产业发展稳步增长。2023年,全区奶牛存栏92万头,同比增长13.9%;肉牛饲养量242万头,同比增长6.5%;滩羊饲养量1564万只,同比增长10.4%;蔬菜种植面积312.9万亩,同比增长17.8%;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价值达到320.22亿元,位列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榜第8位;枸杞种植面积达到43.5万亩,鲜果产量32万吨,综合产值290亿元。

二是产业布局日益优化。目前,宁夏已形成以银川市和吴忠市为核心、石嘴山市和中卫市为两翼的奶产业带,奶牛存栏数和生鲜乳产量分别占全区总数的99%以上;形成以固原市五县(区)和海原、同心、红寺堡等县(区)为重点的中南部肉牛主产区,饲养量与牛肉产量分别占全区总量的63.4%和59.2%;形成以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全域为重点,辐射海原县中北部乡(镇)和灵武市东部山区乡(镇)的中部干旱带滩羊核心区,饲养量与羊肉产量分别占全区总量的57.5%、59.6%;形成以贺兰县、永宁县、青铜峡市、红寺堡区为核心的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三是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增强。宁夏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着力打造“盐池滩羊”“宁夏六盘山牛肉”“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中宁枸杞”等多个区域公用品牌,宁夏枸杞、盐池滩羊、中宁枸杞分别居2023年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百强榜第8名、第36名、第52名,区域公共品牌价值不断提升。

(四)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

2023年,宁夏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力实施美丽乡村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村庄规划编制按预期进度完成。2023年,宁夏出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创新建立2项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9项技术标准的村庄规划制度标准体。截至2023年底,全区1981个行政村已完成编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省域全覆盖。

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成效显著。2023年,宁夏新改造农村户厕2.2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7.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比例达9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4%。同时建设美丽乡村50个,其中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青铜峡市叶盛镇蒋滩村、中宁县余丁乡黄羊村、利通区古城镇新华桥村、灵武市郝家桥镇胡家堡村上榜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贺兰、青铜峡、原州、利通等4个县(区)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宁夏加快“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85%,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和供水不稳定人群饮水状况实施动态监测,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同时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标升级,新改扩建中小学校116所、幼儿园14所,58.8%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五)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3年,宁夏坚持夯实乡村基层组织基础,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一是深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宁夏提升农村党建“一抓两整”示范创建行动,共创建示范乡镇党委154个、示范村党组织1692个,持续建强农村基层战斗堡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同时,突出发挥好各类组织作用,建立网格党支部1829个,设立网格党小组1.1万个。通过深入实施“两个带头人”工程,引进一批优秀大学生、退伍军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占55%以上,为基层组织治理提供了人才基础。

二是“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近几年,宁夏坚持以政治引领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以法治规范乡村治理,为乡村治理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以德治教化村民思想观念,提升村民道德素养;以自治激发内生动力,筑牢乡村治理基础;以智治提供科技服务支撑,为乡村治理提供强大技术保障。2023年,宁夏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宁夏乡村治理提供了法律法规条件。

三是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建设成效明显。宁夏高质量完成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青铜峡市峡口镇,平罗县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同心县河西镇同德村、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隆德县沙塘镇清泉村、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中宁县余丁乡黄羊村10个乡村治理示范村,自治区示范镇25个、示范村50个。

2023年宁夏乡村振兴工作面临的主要障碍

2022年,宁夏在国家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估中取得位列中西部22个省区第12位的佳绩,为宁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2023年宁夏在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进程中依然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障碍。

(一)农户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普遍存在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脱贫攻坚战取得的成果普遍得到了农户的肯定,但同时也给农户形成了一种“无形的依赖”。部分农民认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一样应该由政府来推动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发展,不是农民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乡村振兴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农民自身的主动参与。农民缺乏主体意识,乡村振兴就会缺乏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

二是过于依赖政府政策与基层治理人员。在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农户对乡村基层干部的过度依赖也养出了一些“懒汉”。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有些农户从不主动打扫自家院落,只等待乡村两级的基层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为了应对人居环境整治检查工作,乡村基层干部会对这部分农户进行“帮忙”,这样的“帮忙”行为不仅进一步打击了农户主动劳动的积极性,还间接养出一批不愿意主动劳动的“懒汉”,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工作负担。

(二)“六特”产业发展水平不高

2023年,宁夏“六特”产业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2600亿元,但仍存在产业链条短、发展规模小、集聚程度弱、融合层次浅、比较效益低,优质不优价等现实问题。

一是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足。与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2.4∶1相比,宁夏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仅为2∶1,反映出宁夏农产品深加工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同时,农产品多以初加工品进行销售,导致农产品市场收益不足。例如从淘宝官网输入牛肉品类,并将发货地分别选择宁夏,搜索结果显示宁夏牛肉品类网络零售主要为鲜牛腱、牛胸口。随着线上消费网络化快速发展,消费者对畜牧产品品类方面需求不断加大,以宁夏目前的畜牧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而言,满足未来多样化的畜牧产品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是农产品品牌建设还有较大空间。宁夏农产品品牌的特色及优势未被充分挖掘,政府在推介宣传特色产业时,更多强调宁夏原产地自然地理环境优势等风土条件,对塑造品牌宏观环境的软实力推介不够,诸多品牌尚处于“锁在深闺无人识”阶段。企业对于塑造产区及产品品牌的重要性存在认识不到位的现象,缺乏树立产区形象的意识,大部分专注于自身品牌的独立宣传和推广营销,对产区品牌的打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之消费者对经济环境、科技环境缺少认同,对宁夏特色产业强势品牌形成认知较为模糊,存在知名品牌少、牌子不够响亮等问题,导致畜产品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弱,亦是自治区特色产业品牌形象提升的发展瓶颈所在。

(三)乡村建设仍需持续深化

乡村建设行动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更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行动保障。近几年,宁夏建成了一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村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逐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乡村建设仍需持续深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山区与川区建设力度差距较大。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例,2019-2023年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为28.79%、26%、28.96%、30%、34%,但呈现川区与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差别较大的现象。其中,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40%以上,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在18%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方面宁夏还需要继续加大山区的建设力度。同时农村用水、入厕等方面仍存在季节性问题,如冬季卫生厕所无法水冲、用水管道冻裂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村庄规划管理还不到位,人居环境运维管护机制不健全。在调研过程中,部分农户反映在村庄规划的过程中,道路硬化一般只在村级的主干道上,村级内部其他道路还无法实现全面的道路硬化,导致在雨雪天气道路泥泞不堪,与一路之隔的主干道形成鲜明对比。同时,虽然宁夏农村施行定期清收生活垃圾的方式进行集中处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垃圾集中处理机制,但农户反映收费较高、有时出现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乡村建设难度逐步加大。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外流量较大,使得乡村空心化、空巢化等日益严重。2023年,宁夏农村闲置农房14.9万宗9.7万亩,闲置率达到15.4%,建设宜居宜居和美乡村任重道远。

(四)乡村治理水平亟待全面提升

宁夏初步建立了“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但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方面还存在较大距离。

一是乡村技术人才与治理队伍不足。2023年,宁夏现有农村实用人才14.08万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不到1%,经营型人才不足12%,技能型人才不足25%,大多为低学历的种养殖人员,二、三产业人才短缺。“六特”产业共需技术人员32180名,经营主体现有技术人员14860名,缺口达54%。在乡村基层治理队伍中,宁夏村干部普遍存在学历层次偏低、平均年龄偏高、年轻干部经验不足等人才结构不优等问题。

二是数字化治理水平较低。目前,宁夏乡村数字化治理还只是技术手段的使用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初级阶段,数字化的产业融合运用、乡村的基层治理等方面深度还不够。如受水资源约束趋紧,宁夏亟待改造提升农业高效智慧节水设施,数字技术应用不足导致畜牧养殖、设施农业、山区作业等机械化水平较低。

宁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化路径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宁夏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多举措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突破“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瓶颈,深化乡村建设,提升乡村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宁夏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多举措激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关键在于农民,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是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户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根本。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加大对乡村振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同时,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和生活态度,激发更多农民的参与积极性,增强农民对乡村振兴的信心和主体责任感。

二是发展乡村社区经济。通过建设健全的乡村社区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参与社区事务和经济活动。鼓励农民组建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加强农民之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合作组织,可以整合资源、提高效益,增强农民的集体力量和主体性,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三是完善农民参与决策机制。要及时公开乡村振兴项目与政策的信息并进行普及宣传与教育,增强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力和参与力。建立基层组织和村民代表机制,征求农民对乡村发展的意见和创意,使农民能够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这有助于确保农民的声音被充分听取,促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二)全力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走好产业振兴之路是宁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

一是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结合宁夏“六特”产业区位优势,坚持大产区的发展思路,带动中小产业集聚发展。同时以龙头企业为支撑,做好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引进大型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与培育本土龙头企业相结合,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养殖园区建立全链条综合性产业园区,不断深耕特色产业深加工能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二是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培育优质高端“宁味”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以新媒体为平台,以新顾客为主要消费群体,提高“宁味”农产品品牌价值。利用宁夏优质的区域公共品牌,做强宁夏知名农业企业品牌,进行品牌强强联合,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同时要做好品牌保护,强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监管,完善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监管,建立品牌保护区域监管机制。

三是拓宽特色农产品的影响渠道。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展示+体验”大品牌大营销体系,融合运用强大的线上平台和实体店铺,在全面展示产品的同时,提供消费者身临其境的购物体验,并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宁夏“六特”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借助数字营销和行业协会的力量,通过故事化的品牌策略,向世界展示宁夏农产品的独特魅力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三)不断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和深度

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和深度,是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当前,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和深度,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一是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供水、道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特别要重点关注山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确保每一个乡村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二是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关键。我们应该构建乡村环境长效发展机制,让农民自觉参与其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农户积极参与环境整治。通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乡村吸引力的关键。我们应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乡村发展规划,加强对乡村教育、医疗、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以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四)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乡村治理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宁夏应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

一是打造一批乡村治理示范区。通过优化乡村治理资源配置,强化“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工作机制,推行“互联网+网格化”治理模式,构建融合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乡村治理样板,引领全区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持续加强乡村数字化、智能化运用,将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融入乡村治理过程中,构建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乡村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精准监测和管理。同时,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基层治理的便捷性和效率,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更智慧的决策支持。

三是加强乡村自治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居民自治意识的提升,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乡村事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乡村治理格局。同时,加强对乡村自治机构和村民自治能力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农民自治的有效性和民主性,推动乡村治理向着更加民主、法治、透明的方向发展。同时,还应加强政府引导与服务,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引导和服务作用,为乡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激发农民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作者简介

师东晖 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在读博士,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宁夏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

责任编辑:王顺利/《新西部》杂志 · 新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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