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宝 史主生 马钰琦 张 国
接续推进内蒙古脱贫地区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锚定过渡期目标任务,聚焦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抓好产业和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相协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形成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新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致富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开展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完成消除绝对贫困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艰巨任务,实现“三农三牧”工作重心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虽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表述的重点不同,但是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然是“十四五”时期“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坚持“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总要求,乘势而上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了良好开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仍然面临部分脱贫户脱贫基础脆弱,部分边缘户面临致贫风险,部分农牧户可能会因病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脱贫地区农牧业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低,尤其是摘帽时间不长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路径依赖性大、内生动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因此,在五年过渡期内,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把好时效度、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新水平、乡村振兴开新局,意义十分重大。
内蒙古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践与经验
脱贫攻坚是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指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内蒙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与全国同步进行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经过八年的上下同心、精准务实、攻坚克难,现行标准下58万户、157万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一)保持政治定力,彰显脱贫攻坚内蒙古自觉
脱贫攻坚工作,讲的是政治,惠及的是民生,彰显的是大局,考验的是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将脱贫攻坚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讲话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对扶贫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和顶层设计。内蒙古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
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7次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级扶贫干部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深厚的为民情怀,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对脱贫攻坚大局意识的思想认识,以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精神,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凝心聚力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充分彰显了脱贫攻坚内蒙古担当。内蒙古的实践再次证明,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导是最关键的决定性条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得好、贯彻落实得好,脱贫攻坚就会方向正确、推进顺利。
(二)坚持人民至上,担当脱贫攻坚内蒙古责任
▲内蒙古的美丽乡村
坚持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一贯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稳定脱贫成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将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的民生福祉作为努力方向,要想贫困群众之所想,急贫困群众之所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随着2021年新年钟声响起,在内蒙古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稳步增强,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全区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9612元增加到2020年的15005元,年均增长9.3%。
(三)落实精准方略,下足脱贫攻坚内蒙古功夫
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率先发布精准扶贫8项标准,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关键环节上下足绣花功夫,切实做到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帮扶措施到户精准、监管项目资金精准、落实退出机制精准、整改涉贫问题精准。
(四)注重因地制宜,创建脱贫攻坚内蒙古模式
脱贫攻坚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内蒙古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统筹产业、就业、健康、教育、兜底扶贫,因地制宜构筑了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脱贫攻坚模式和路径。主要包括五大模式:做实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的产业扶贫模式。内蒙古基于“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以产业发展为重要抓手,通过发掘特色资源,构建产业和主体双培育互促进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构建主体和贫困户双收益互促进模式、加强产销对接,构建品质力和渠道力双提升互促进模式,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逐步致富。开启增收“薪”天地的就业扶贫模式。内蒙古采取“三位一体”“三个100%”的方式,创建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就业促进模式、“创业一人、带动一片”的创业扶持模式、“培训一次、终身受益”的技能提升模式,实现了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增收目标。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健康扶贫模式。内蒙古按照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聚焦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疾病预防等关键环节,打造“一手抓精准救治减存量、一手抓关口前移控增量”的健康扶贫模式升级版,实现了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教育扶贫模式。教育扶贫是一场命运之战、未来之战和振兴之战。内蒙古发挥教育切断代际贫困的功能与作用,通过“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的控辍保学模式、“三个全覆盖”的精准资助模式、“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的赋能模式、普及通用语言文字模式构建了“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和“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教育支持网络。筑牢脱贫攻坚底线兜底扶贫模式。内蒙古针对贫困人口中的自身发展和生计能力不足的老弱病残群体的实际需求,建立“应保尽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多元化的保障制度,完善对象精准识别、标准动态调整和渐进退出机制,构筑了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五)画最大同心圆,汇聚脱贫攻坚内蒙古力量
这些年,内蒙古深入推进自治区级单位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广泛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工作,搭建捐赠者与受捐者精准对接平台,并与京蒙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等活动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多种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汇聚了脱贫攻坚内蒙古磅礴力量。实践中形成了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凝聚帮扶合力扛实责任、尽锐出战,增强战斗能力、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做实做强集体经济,保障致富恒力等可复制、持续发力的攻坚模式。
(六)坚持生态优先,擦亮脱贫攻坚内蒙古底色
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致富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绿水青山保卫战,关键是要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正确处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实现绿富双赢的永续发展目标。内蒙古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一手抓生态建设、保护与修复,一手抓生态补偿、发展生态产业,通过提升生态工程和生态补偿的脱贫效能、拓展生态产业增值新空间、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促进了生态与民生、增绿与增收的同步伐。
(七)增加资金投入,注入脱贫攻坚内蒙古动能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资金投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保障。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内蒙古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坚持把资金向脱贫攻坚聚拢,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为内蒙古脱贫攻坚注入动能。“十三五”期间,中央、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1.5亿元,资金投入总量呈逐年递增,年均增长17.91%。
(八)加强作风建设,提振脱贫攻坚内蒙古精气神
作风问题是关系各项事业成败的大问题,脱贫攻坚尤其需要以过硬的作风来保驾护航。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先要打好作风攻坚战。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内蒙古始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形成了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务实、监督在脱贫过程中扎实、成效在脱贫结果中真实的闭环,确保了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九)巩固拓展成果,厚植脱贫攻坚内蒙古根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把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要求,内蒙古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规模性返贫任务,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牧区全面振兴,创建了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赤峰模式。作为自治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先试地区,赤峰市自2019年5月获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以来,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任务,在高质量打赢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累了可复制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形势
(一)聚焦成果巩固,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扎实推进。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综合运用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等四种监测手段,围绕收支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采取日常动态监控和集中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确保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开展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确保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增收渠道。对无劳动能力的采取综合保障政策兜住底线,多措并举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截至2021年10月底,自治区5.48万易返贫致贫人口中已有90.2%消除了返贫致贫风险。
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效开展。基本完成全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对基本生活状况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针对性帮扶,全区脱贫人口有39.8万名纳入农村牧区低保、1.6万人纳入特困救助,85个旗县实施防贫保险,覆盖101.9万农村牧区人口,兜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
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断强化。投入6.64亿元,强化集中安置区教育、就业、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服务提升,确保搬迁脱贫群众有稳定的产业项目和就业岗位,更好更快实现社区融入。
(二)聚焦成果拓展,推动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的50%以上用于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全区新建和续建了一批农牧业、乡村旅游、电商、农畜产品加工等经营性产业,资产达到251亿元,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脱贫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断提升。持续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发展,吸纳7.85万农村牧区人口务工就业,带动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增收。
消费帮扶不断深化。全力拓展消费帮扶渠道,把没有京蒙协作任务的5个盟市全部纳入京蒙协作消费帮扶范围。全区认定帮扶产品3290款,实现销售77.85亿元,有力拉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积极落实用人单位稳岗就业政策,建立常态化京蒙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推广以工代赈,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区20.58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是2020年总规模的104%。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成效明显。对2012-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形成的603亿元资产分类登记,形成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本账”,并全部录入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扶贫资产管理机构,落实管护责任,形成“双向追踪、三级定责、五权明置、五化运营”管理模式,持续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
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继续推进脱贫地区“四好农村路”特别是产业路、旅游路和联网路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7875个建制村实现快递进村,覆盖率达71.16%。投入8.3亿元新改扩建旗县医疗机构和提升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三)聚焦有效衔接,实现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政策衔接有序推进。制定《“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配合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30多个政策文件,统筹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自治区脱贫人口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普惠性政策持续完善,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不断优化。资金投入力度保持不减。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衔接资金84.7亿元,同比增长5.5%。继续实施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土地人才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过渡期内每年专项安排每个脱贫旗县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农村牧区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继续加大脱贫旗县教育、医疗等人才倾斜支持。鼓励返乡青年创业,留住乡土人才。
工作衔接扎实推进。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在全区脱贫旗县中确定10个国家级和5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从财政、金融、土地等14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投入25亿元衔接资金和京蒙协作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深化社会各界结对帮扶。推动京蒙协作帮扶领域拓宽、方式优化,帮扶协议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北京市各级投入我区财政援助资金19.16亿元,支持发展各类帮扶项目。推动内蒙古农畜产品进京销售64亿元。新增78家北京企业落地内蒙古,双方共建产业园区49个。帮助7万名农村牧区劳动力、3.3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区内外转移就业。统筹推进29家中央单位继续定点帮扶自治区31个脱贫旗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58亿元,引进资金6.8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85个,帮助结对地区销售5亿元农畜产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在“万企帮万村”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机制。成立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科学选派轮换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向脱贫嘎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村(社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示范村四类嘎查村选派1.4万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圆满承办全国驻村帮扶推进现场会。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帮扶队伍懂政策会帮扶。有序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重点帮扶嘎查村、示范嘎查村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回头看”,全力配合抓好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全面摸清厕所底数和改厕需求,着手建立乡村振兴系统厕所革命大数据监测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机构队伍衔接稳步推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机制,健全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和苏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体系。自治区领导“一对一”联系脱贫旗县,自治区202个厅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包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的嘎查村。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乡村振兴局全部完成挂牌重组,形成上下衔接的工作队伍。强化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协助修订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责任部门。对全区12个盟市25个旗县开展督导调研,发现问题进行全区通报,督促盟市、旗县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量。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前提是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平稳转型
▲发展乡村休闲农牧业、观光和体验农牧业等新业态,促进农牧文旅融合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设立脱贫攻坚过渡期的政策指向,传好政策接力棒,避免另起赛道,才能在战略转换过程中发挥好各类存量资源和增量资源的功能效益,推动政策目标有序实现。
完善“五级书记”抓衔接抓振兴常态化机制。推动出台“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导调研,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旗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选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地落实。
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统筹联动。聚焦主要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做好脱贫地区财政投入政策、金融服务政策、人才智力支持政策优化衔接,提高政策体系的整体效能。根据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优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结构,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现财政投入更加精准、可持续。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质量,优化完善小额信贷政策,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促进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继续实施教师特岗计划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探索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巩固脱贫地区人才智力支持成果。
注重法律制度体系的有效衔接。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以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统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以法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动态监测三类易返贫致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实现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闭环管理。
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自主申报+基层排查+部门预警+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测预警模式,紧盯农牧户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重点内容,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清零,全面防控返贫和新发生贫困。加快数字化改造,促进防止返贫信息平台升级,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提高信息检测系统的精准和安全。
完善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对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中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并根据需要给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展服务保障,通过购买服务、集中托养、发放服务券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访视、照料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救助+服务保障”模式。
完善健全稳岗拓岗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中“赈”的作用,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带动更多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增收。积极落实用人单位稳岗就业政策,对接本地企业、家庭农场牧场、合作社等用工主体,常态化提供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采取“点对点”帮扶输送方式,精准解决劳务输出中遇到的问题,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增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举措发展产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实现搬迁群众稳定就业。
完善健全扶贫资产营运管护机制。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的经营管理、维护和监督,持续完善产权归属明晰、管护主体职责明确、利益分配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各旗县探索多元化的扶贫资产管理模式,落实和创新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分置的有效实现途径。深化完善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对于到嘎查村的扶贫资产,明确归相应的农牧民集体所有,以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力。集体扶贫资产的收益除用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外,应主要用在农村牧区公益领域,如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维护、应急救急、农牧民素质培训等。
完善健全可持续社会帮扶机制。深化京蒙协作帮扶,拓展医疗、教育、人才等领域帮扶的同时,加强京蒙产业园区共建,承接北京市非首都功能企业向区内疏解转移。推进定点帮扶结对关系的调整与完善,确保帮扶工作和干部队伍平稳过渡,做到规模不缩减、力度不降低。在巩固“万企帮万村”成果基础上,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激发企业和企业家社会责任感,实现企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农牧民增收相协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是要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增强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因地制宜,抓住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三个基础环节,推动产业发展壮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提供持续的发展动力,更多更好惠及脱贫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
推动产业链服务链利益链创新,促进脱贫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耕地草场质量提升和种养植结构管控,做强做优奶业、玉米等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肉牛、肉羊、向日葵、马铃薯、蔬菜、杂粮杂豆、羊绒、饲草料、大豆油料等优势产业,提升脱贫地区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深精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展乡村休闲农牧业、观光和体验农牧业等新业态,促进农牧文旅融合发展。健全适应小农牧户需求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使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产业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资产收益创新机制,将更多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股份合作、劳务用工等多种形式,实现产业发展与农牧户的多元利益联结。
加快新基建向脱贫地区覆盖延伸,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数字技术在电力、能源、水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优先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节水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统筹推进脱贫地区电子商务、投递物流网点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农畜产品出村进城,提升农畜产品价值链水平。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支持邮政和快递物流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嘎查村,满足农村牧区生产销售和消费升级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农牧业发展市场需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牧业服务平台,消除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和5G通信网络覆盖的步伐,推进接入能力低的嘎查村进行升级改造,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帮助农牧民通过视频带货、农牧业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将分散的小农牧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让农牧民共享农牧业提质增效发展红利,助推农牧民增收致富。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其兜底和赋能的双重作用。在加强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针对需求识别不精准导致供给低效的问题,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供需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探索创新“以需定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针对农村牧区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新需求和新挑战,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引导优秀教师向脱贫地区轮岗流动,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质量。发展面向乡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脱贫地区水平,发挥好其“扶技、扶智、扶志”作用。推广“组团式”“集团式”医疗帮扶模式,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建设,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铸牢因病致贫返贫屏障。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核心是要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相协调,形成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新格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持加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发挥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核心引擎作用,激发脱贫地区创新和发展动力。
推动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新格局。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和社会力量,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交换,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信心和能力。
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同频共振。要对标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目标任务,增强脱贫地区农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安全稳定功能。抓牢组织和治理两个基础,要把脱贫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首位,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发挥党组织带领嘎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红色引擎”作用,创造共同努力、共同奋斗的良好振兴环境。抓住产业和人才两个环节,要基于特色资源优势,引进和培养农牧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科技人才,以人才为驱动引擎助推结构调整和动能培育,推动形成新的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规模和效益。抓实美好生活和美好环境两个需要,围绕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推进“空心房”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凝聚相结合,培育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融合共赢。在经济效益方面,推进和完善脱贫地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探索和创新利益链联结新模式,持续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在社会效益方面,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破除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增强农牧民向上向善的内生精神力量,促进物质富裕、精神富足。在生态效益方面,以绿色致富为主线,把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发展、保护和富裕同步伐。
作者简介
双 宝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史主生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
马钰琦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实习员
张 国 内蒙古乡村振兴局计财处处长
责任编辑:王顺利/《新西部》杂志 · 新西部网
终审:杨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