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日至13日,经中国、意大利两国执法部门协商,两国警方在意大利的罗马和米兰两座城市共同启动首次联合警务巡逻工作。图为中意两国警员进行混合编组,在古城罗马进行徒步巡逻。公安部供图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不止一次这样要求。同时,这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5月31日,公安部召开部党委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法治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在这次会议上,通过规范产生正义,闪耀在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中国警察制服上的警徽必将更加闪亮。
规范化执法,深意何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第四次集体学习。在这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表示“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
此时再提规范化执法,意义何在?
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玉华教授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一大背景下,各项司法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李玉华提到,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艰巨任务,但是不规范的执法活动影响着其职能的发挥,“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警察违法办案,如刑讯逼供、违法扣押或丢失涉案财物等,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面对违法行为一些警察应对不当,出现了跪地执法、求救执法、打不还手等怪现象,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此时强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严格执法到规范化执法的升级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曾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
2014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他指出,政法机关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
从严格执法到规范化执法,无疑是对我国的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李玉华分析说,严格执法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掌握标准,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
她表示:“规范执法的要求更高,不仅仅停留在执法标准和结果的严格,更注重执法过程的规范;不仅注重结果的公正,更注重执法过程和细节的公开、公正。执法规范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公安执法的全面提升。”
正如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的,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规范产生正义公安机关形象这样提升
近年来,伴随着偶有少数公安机关及个别民警执法失当、不作为,以及有些社会成员法治意识薄弱,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案件、事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执法难度逐渐加大,形象在一定程度受到了损害。
习近平此次提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执法、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形象提升来说,无疑是最好时机。
对此,李玉华认为,在当今社会背景下,进一步在人民群众中提升公安机关形象,应从两方面入手。
她表示,首先要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水平,使公安执法更细致、更专业、更高效,赢得公众的认可。
李玉华提到,警察不仅承担着为公众生老病死进行服务的职能,还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在服务职能方面,警察应当细致、周到、便捷;在打击违法犯罪职能方面,警察应当依法、精准、高效、专业。
其次,李玉华认为应通过舆论引导,树立法律和警察的权威,“一支公正高效权威的警察队伍是人民群众有序工作生活的保障。否则,跪地执法、随意被抽耳光的警察有何权威可言?如何承担起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尊重警察、尊重法律是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