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秦岭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介绍,2023年底,秦岭地区七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签署了《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标志着秦岭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建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有效运转,推动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陕西省积极落实秦岭生态保护监管重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以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和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为抓手,着力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秦岭地区布设239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持续开展秦岭地区水、大气、土壤、生态质量和环境DNA监测工作;不断加大秦岭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力度;全面加强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成效评估。陕西省秦岭地区生态质量不断提升。
下一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协同其他兄弟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推进秦岭地区生态保护。首先要着重做好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对生态环境部每2个月下发的秦岭地区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组织开展核实,对核实的生态破坏问题,移交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发展为“大问题”。同时做好秦岭地区生态状况评估,结合陕西省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工作,全面评估秦岭地区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功能状况及其变化情况,总结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生态保护建议。此外,协同推进秦岭地区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沈谦)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