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70年代起,西藏自治区就加大了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资金投入,并在珍稀动物栖息地、繁殖区划定禁猎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自治区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18处。
美丽的雪莲花、自由驰骋的藏羚羊……很多生活在西藏这片土地上的动植物共同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一直以来,西藏以其和谐的自然环境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近年来,随着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规模不断扩大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不断加强,高原野生动物数量有了明显增长。那么,截至目前,该区都有哪些自然保护区?对其又是怎样规范化管理的?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
在自然保护区建立管护员制度
“从上世纪70年代起,我区就加大了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资金投入,并在珍稀动物栖息地、繁殖区划定禁猎区。1982—1985年期间,我区先后批准建立墨脱、察隅、波密岗乡、林芝巴结、聂拉木樟木沟、吉隆江村、珠穆朗玛峰等7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墨脱自然保护区和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自治区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已达18处,为了加大对这类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力度,在保护区所在的当地建立了农牧民协议管护员制度,管护人员从最初的300人增加到目前的900人,专项管护资金也从300万增加到了目前的690余万元。 在谈到管护员有哪些工作职责时,该负责人说,以羌塘自然保护区为例,该保护区目前共有175名管护人员。“在他们正式成为管护员后,我们会与其签订管护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他们的管护范围和工作职责。比如,制止非法偷猎、盗伐、开荒、开矿、采挖、筑路、架设各种线路等违法行为和实施救助野生动物、保护保护区内的设施、设备等,做到定人定责。除此之外,还要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和年终考评,并建立巡护、监测制度。”
未来自然保护区面积将占全区总面积三分之一
“未来10年里我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将达到4039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33%,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到300万公顷;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治理面积分别达到5万公顷和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届时将达到9.87%。”在谈到未来我区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时,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18个自治区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外,一些地区和县还建立了50多个小型自然保护区。在这些自然保护区,不少珍贵动物在过去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了20%到30%以上。察隅保护区的羚牛,从过去的五六百头增加到现在的1000多头;孟加拉虎在保护以前不到10只,现在已超过30只;生活、繁衍在西藏芒康自然保护区内的滇金丝猴已超过700只,比10年前增加了100只左右。此外,随着西藏自然保护区规模不断增大和高原野生动物数量的不断变化,为健全西藏野生动物资源的档案和数据库,自治区于近日开展了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本次调查将对西藏野生动物分布现状、栖息地现状、种群数量及变动趋势;西藏野生动物栖息地受威胁因素、栖息地保护现状;野生动物分布区的社会经济状况;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及贸易状况等进行具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