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和新疆累计投近14亿实施农村沼气、能源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新疆自2003年开始大规模推广使用沼气以来,天山南北已有68万户农牧民用上了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受益农牧民达270万人以上。
数百年来,新疆准噶尔和塔里木两大盆地的农牧民烧水做饭全靠砍伐胡杨和红柳等沙漠植被。进入本世纪之前,在和田地区各县绿洲边缘,100公里内的原始胡杨林、灌木植被荡然无存。与此同时,大面积的严重荒漠化导致灾害频繁。
为了让新疆广大农牧民能用得起沼气,在过去十年中,国家给新疆每个使用沼气的农牧民家庭补助1500元;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南疆三地州,这一标准甚至达到2500元,极大地加快了新疆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步伐。
截至目前,中央和新疆累计投入近14亿元资金,用于实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在84个县(市)建成农村户用沼气65万户,联户沼气与养殖小区沼气工程3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
新疆各地还因地制宜,将沼气与畜牧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相结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废弃秸秆、生活污水等生产沼气,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沼肥在农业生产上的大量使用,改善了土壤质量,提升了农田有机质水平,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有效地推进了新疆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新疆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日益普及,广大农牧民生活日渐“低碳”。据自治区农业厅农村能源站测算,清洁能源设施每年为农民增收节支3亿元,节约能源约27.2万吨标准煤,减排温室气体约108.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