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7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今天(23日)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陕西省政府正式公布。至此,陕西全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突破1000处、共计到达1131处。
陕西省文物局于2017年2月启动了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经组织专家反复审核、评估和现场勘察,遴选出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86处,其中古遗址33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56处、石窟寺和石刻11处、近现代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74处、其他2处、与已公布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6处,并分别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陕西省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全省长征主题纪念设施和遗址、长征和抗战文物等革命文物专题调查工作,此次公布的白坪陕甘宁边区儿童保育员小学部旧址、红军十五军团医院院部旧址等157处革命文物就是历次革命文物调查的重要发现,占此次公布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约55%、超过了一半的数量;此次公布的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传统分类外,还将宝鸡申新纱厂旧址、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西凤酒酿酒遗产、宜君旱作梯田等大量的工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列入其中,体现了陕西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变化的新理念;此次公布的黑泉驿石窟、剑匣寺石窟、凤翔雍山血池祭祀遗址、刘家洼墓地等大量文化遗产,囊括了近年来陕西考古发掘、文物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新成果。
陕西是文物资源大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表明,陕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自1956年以来,陕西先后公布了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使一大批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妥善有效保护,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在处理文物保护与建设开发的矛盾中,核定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制止违法拆除和损坏文物最有力的保障,确保了文化遗产的安全。
(责任编辑 石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