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截图。
人民网银川7月2日电(李甜甜)日前,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县、乡级幼儿教师待遇问题,以及进一步增加幼儿教师在编岗位数量。
收到留言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作出公开回复。回复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教育厅会同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官方回复截图。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十四五”以来,自治区设立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统筹中央和自治区21.63亿元财政经费,采取奖补方式支持县(区)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其中70%以上的资金转移支付县(区),用于提高聘用保教人员的待遇保障。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幼儿园聘用保教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3〕197号),明确“落实县(市、区)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从2024年起,各幼儿园聘用的保教人员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落实后,全区幼儿园保教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工资将提高700元。
三是加强县村公办园教师编制配备。自治区党委编办会同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公办园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发〔2020〕106号),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已通过调剂空编或连人带编划转等方式,给55所公办园调剂增编61名;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县(市、区)统筹调剂部分事业编制、自治区下达部分周转池编制等方式,彻底解决43所公办园没有单独核定编制问题;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运营条件和能力的36所公办园,采取托管方式配齐教师。
截至目前,全区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达到1:6.78(国家标准是1:5—1:7),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与幼儿比达到1:9.01(国家标准是1:7—1:9),县村师资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下一步,宁夏教育厅将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落实,把各县(市、区)落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职督查,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更好地实现“幼有优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