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12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埋头苦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应当清醒看到,我省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
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贯彻“六个精准”要求,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坚决攻克坚中之坚。
要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深化三产融合、“三变”改革等工作,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使贫困群众真正实现稳定脱贫。
要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作用,全面落实苏陕两省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更大成效。
要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
会议强调
要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五级书记”抓脱贫的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等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