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带来的压力,内蒙古通过采取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当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就业形势复杂等因素,内蒙古劳动力素质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岗位要求不适应的矛盾凸显,“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区失地人员等就业难度加大。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萨仁介绍,内蒙古围绕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全力做好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针对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少、范围小的情况,内蒙古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采取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在实行动态管理基础上,内蒙古进一步强化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农牧民等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
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共帮助1.25万名失业人员再就业和0.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目前,内蒙古已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困难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确保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