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疑被劝酒过度”的消息引发关注。这名“副镇长”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今年4月9日被兴宾区区委组织部送到迁江镇报到。当地回应称:确实在镇政府食堂喝酒,至于“劝酒”的说法并不存在。“他本身是迁江人,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这位负责人介绍。(4月14日新华网)
33岁就任常务副镇长,对他而言,无疑是人生中一件喜事,没想到乐极生悲,竟没通过“酒精考验”。对这位副镇长的过往,我们没看到更多介绍,仅仅因为这起事件,他显然已成公众调侃讽刺的对象。任何生命的突然离去,都是令人悲伤的事情;我们原本不应该用各种挖苦的语言,将副镇长酒后身亡描绘成舆论的口水狂欢。之所以无人同情,乃是因为这样的偶发事件,背后有相当普遍的背景,让人禁不住浮想联翩。
“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当地官员的解释,不仅是对逝去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大吃大喝的麻木淡漠。什么叫“多喝了几杯”?在八项规定等一系列中央禁令之后,为什么还在工作日大吃大喝?因为是在镇政府食堂喝酒,就可以“多喝几杯”吗?当地官员就是这样理解中央禁令精神的?在当地,工作日饮酒是否常态?“关起门来”的大吃大喝,是否从未真正有过收敛?
不搞迎来送往,不搞接风洗尘,是中央文件的明确规定;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证明官场大吃大喝陋习,仍旧是一种泛滥的存在。高档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大吃大喝,或许不再普遍;但是,像政府食堂等隐蔽场所的吃喝文化,显然仍在继续。这种大吃大喝以至于喝死人的场面,用血的画面警示我们:推进廉洁从政,杜绝大吃大喝,仍旧任重道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隐蔽地带,真正做到严惩不贷。
饮酒身亡是个悲剧,官员工作日饮酒身亡更是个警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期间,共有54名各级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自杀死亡的超过4成。值得关注的是,死亡人数第二多的死因是喝酒和意外事故,都为9人。酒后死亡的9名官员大多死于酒后引发的心脏疾病,有的是“陪酒死”,有的是“请酒死”。这位上任首日就不幸酒后身亡的副镇长,无疑又给这个长长的名单增加了一个“陪酒死”的案例。
官场觥筹交错的酒桌文化,不仅大量靡费公帑,是严重的腐败浪费行为;同时也是对深陷其中的相关官员的严重伤害。在这种酒桌文化里,很多官员也是身不由己,别人敬酒不喝就是不给面子,仔细想想,这位酒后身亡的副镇长,其实也很可悲。一个官员要想有效开展工作,首先就得能喝酒,工作能力似乎倒是次要的——这种畸形的官场文化不能彻底清除,官员喝酒死的悲剧不仅还会继续上演,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更是妄谈。(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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